怀孕期间离婚可以终止妊娠。但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并且签字。还要看胎儿的孕周。一般来说,如果胎儿的孕周小于28周还没有进入围产期,可以引产终止妊娠。引产对女性的伤害比较大可能引起出血,感染,还可能引起盆腔炎症,影响以后的怀孕。如果孕周比较大,在引产过程当中还可能出现羊水栓塞子宫破裂等严重的并发症。因此,需要男方和女方慎重的考虑。如果孕周已经大于28周,不建议终止妊娠,因为胎儿已经可以存活。建议慎重考虑胎儿的去留。如果要引产夫妻双方都需要签字。
一、济南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指什么
生育保险有27种并发症,在生育定点医院生育的可以享受生育并发症的待遇。
1、异位妊娠;
2、妊娠剧吐;
3、前置胎盘;
4、胎儿畸形;
5、胎儿窘迫;
6、胎膜早破;
7、羊水过少;
8、羊水过多;
9、胎盘早期剥离;
10、多胎妊娠;
11、过期妊娠;
12、母婴血型不合;
13、胎儿生长;
14、产力异常;
15、胎位异常;
16、晚期产后出血;
17、巨大儿;
18、子宫破裂;
19、羊水栓塞;
20、产褥感染;
21、脐带先露与脐带脱垂;
22、早期产后出血;
23、产褥中暑;
24、骨产道异常及软产道异常;
25、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26、妊娠滋养细胞疾病;
27、死胎。
二、引产可以休产假吗?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