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头林场
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
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森林火灾,按照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局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林场积极配合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级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火情报告
各管护站的管护人员以及选建的森林火情监测信息员要切实担当当地预防、发现火情的责任,充分发动责任区内群众,动员各方面因素关注火情,1
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向场防火领导组报告。场领导组接警后,在迅速组织扑救的同时向林局、县指挥部报告。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森林防火应急工作领导组
组长:张(场长)
副组长:于二军(分管副场长)
上官敏(副场长)
成员:由场部相关职能人员、各管护站站长组成。
(二)主要职责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调集扑火人员深入火场扑火,指导扑火前线开展扑火救灾工作;执行局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建立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局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一)应急预案级别
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可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
预案级别标准失火范围毁林种类火源周围连片面积
初级预案林场辖区杂草、灌木类1公顷以内
紧急预案林场辖区针叶、阔叶类1公顷-10公顷
危急预案林场辖区针叶、阔叶类10公顷以上
(二)预案的启动方式
1、启动方式:由林场应急指挥小组组长迅速电话报告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启动人员:接到火情报告20分钟内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部集合到位,并由应急指挥组组长发布启动命令。
五、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林场组建3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名单附后),由副场长于二军担任队长,上官敏担任副队长。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分为二个小分队,第一小分队15人由林场职工组成;第二小分队15人聘用社会人员组成。消防队的任务是在场防火领导组的指挥下,由队长直接率领实施强力扑救,务求打早、打小、打了。
各管护站组建一支6-10人的应急小分队。火情发生后,在确认该火情属于可以自行扑救控制的前提下,应迅速组织应急小分队出击,强占先机。与此同时通知场防火办和所在的村、乡(镇)联防组织。场防火办在接到火情报告后,迅速反应,指令其他小组进行增援。
在大的扑火行动中,专业灭火队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令下独挡一面,向高、难、险的火场坏境中冲刺突击,无条件的完成相应的任务。
无论什么情况,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20分钟内集合到位。我场第二小分队执行外出救援任务。
六、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森林火灾预防: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生在场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公顷的森林火灾、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三)、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应急工作组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四)、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七、后勤保障
1、车辆。场部小车和皮卡为扑火时的专用交通运输工具。防火期内驾驶人员必须随时维护保养好车辆,以保证火情发生时的紧急出动。各灭火队4
员自有的小车、摩托车根据需要临时有偿调用。此外再在当地联系1—3家的运输车辆,在内部车辆不足以承担运输任务的情况下临时有偿征用。
2、通信。场部防火值班电话(0356—)、派出所电话(0356—)坚持24小时值班守听,值机员杨,赵配合。场级领导、民警、各站站长、管护员的手机都要保证在防火期畅通,随时接收相关信息。
火场使用的车载电台、对讲机、扩音设备专人保管,保证畅通。
3、扑火机具、照明设备。专房、专人保管,平时要放置安全有序,战时迅速出库、交递,高主管,并负责维护测试和保养。
4、生活物资。扑火时所需食品、药品的采购要考虑实用、及时。由张、杨承办。
以上各项由于二军副场长负责。
八、灾后处理
(一)、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为主,林场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二)、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台头林场
20__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