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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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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

甲方(全称) :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 :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根据原合同的工程量施工完毕后,甲方需要增加合同以外项目的工程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由 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由原来的 (¥ 元) (¥ 元)人民币,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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