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未满18周岁学生参加顶岗实习需获得监护人同意书,学校和实习单位应保障学生权益,禁止一年级学生顶岗实习、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以及从事禁忌劳动。学生可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但实习单位需提供指导并学校跟踪了解实习情况。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学校安排,不得自行选择。法律分析如果未满18周岁,强制顶岗实习不去不给毕业证,这样是违法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扩展资料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结语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并且需要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安排实习。学生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但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因此,强制未满18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以获得毕业证是违法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四十六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公民,学有所长,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经认定合格,也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3种观点: 学生不实习拿不到毕业证,如学校强制安排实习单位则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学校有权让学生通过实习获取学分,进而获得毕业证,如可自行安排实习单位或因未修满学分而无法毕业则合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二)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专科医院专业后去实习没有实习证明,学校不给毕业证如果是因为学分没修满或者某些专业要求的资格考试没过导致拿不到毕业证,应尽快把欠的学分补上或者延迟毕业来修满学分和考取相关资格证书;如果是因为违纪受处分导致拿不到毕业证,应尽快和学校老师和相关领导联系,看看是否有补救措施;如果是因为其它不构成不发毕业证的理由,可以及时向教育部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就是不跟学校去实习自己自主实习之后学校有权利不发毕业证吗学生不实习拿不到毕业证,如学校强制安排实习单位则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学校有权让学生通过实习获取学分,进而获得毕业证,如可自行安排实习单位或因未修满学分而无法毕业则合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二)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学校安排的实习,已经实习了三个月以上?一、实习期不能超过几个月1、实习期不能超过几个月,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二、试用期被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如果依法应获得补偿的,单位可补偿其半个月的工资。因为试用期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而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三、公司哪几种员工不能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有一门科目没结果,学校不给发毕业证还不能实习?学校是有权不发毕业证的。毕业实习算是一门课程的要算分的,所以领取毕业证需要实习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第五条 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同时,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此外,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如果在实践过程中,出现强制加班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学生有权拒绝。不跟学校去实习开除学籍违不违法开除学籍的影响是会被记入本人的档案信息,学生要将本人的档案等从学校转移出去,找到接受档案的地方;并且不能继续在学校上学,接受教育;需要重新就学或就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1种观点: 一、试用期提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1、试用期提离职公司不让走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了公司,并把手头工作都交接好了,就可以离职了,公司也应该支付劳动者试用期应得的工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在试用期辞职的流程是什么在试用期辞职的流程如下:1、提前三天提出辞职申请,一般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先要由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有时候也可以直接把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2、正规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本人的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公司办公会议的意见,正式的还需要辞职一事下发公司文件;3、离职前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
第2种观点: 辞职领导不同意,不给办理手续,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三十日时间到了,不用领导批准,可以自动离职,并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辞职领导不批准该怎么办?一、提出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1、提出辞职领导不批的处理方法如下:(1)如果是正式同员工要辞职的,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2)如果是在试用期内要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辞职的流程如下:1、劳动者要写辞职信。把握好辞职原因,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也享受不了失业金动者以非自己意愿辞职,那么可以享受经济补偿和失业金;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辞职领导不同意去劳动局有用吗有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离职问题产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是可以到劳动局投诉的,劳动局会依据实际情况解除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递交辞职信领导不同意怎样办理离职手续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2、如果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内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即离职。递交辞职信领导不同意如何办理离职手续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2、如果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内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即离职。实习生辞职后,领导因工作不完成、事情丢失而不发工资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之后调解失败的,可以申请仲裁,之后仲裁失败的,可以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