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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如何规定刑事判决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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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3、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建议补充、变更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而刑法属于实体法,二者的任务不同。刑法对犯罪与刑罚进行规定,为判定犯罪与刑罚的问题提供依据,属于实体法;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则是刑事案件相关的处理程序,为刑法的正确实施提供了具体的程序规定。二者构成了刑事法的重要部分,为国家刑罚权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1、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3、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建议补充、变更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3、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建议补充、变更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3、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建议补充、变更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3、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建议补充、变更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3、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建议补充、变更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诉讼类型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一、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类及行政诉讼三类。1、原诉人是受害者当事人,因为有未可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2、涉及刑事犯罪,由当局控告疑犯。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3、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建议补充、变更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3、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建议补充、变更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第一,民事诉讼是民事案件的诉讼,刑事诉讼是刑事案件的诉讼;第二,民事诉讼的诉讼主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而刑事诉讼中的主体包括检察机关的,有国家司法机关的参与;第三、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在于控方的,也就是由的公诉人进行举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这两者具有很大的区别。①具体的目的和任务不同。民事诉讼法是为了解决民事纠纷,保护民事法权益,维护民事实体法律。刑事诉讼法则是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惩犯罪,维护刑事实体法律。②起诉人主体不同。民事案件是由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当事人向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除自诉案件外,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被害人不能直接向提起刑事诉讼。③某些基本原则不同。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处分原则、调解原则、辩论原则、支持起诉原则、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则是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④某些审判程序不同。民事诉讼法的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的第一审程序则分为公诉程序和自诉程序。此外,民事诉讼法还有特别程序,而刑事诉讼法有死刑复核程序。⑤执行程序不同。民事裁判绝大多数当事人都能自动履行,少数由强制执行。刑事裁判除由执行外,还需由其他有关机关执行。刑事行的目的一般是或剥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或被告人的生命权。一、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是怎么样的(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或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材料。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合同纠纷诉讼和其他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特别是和仲裁方式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诉讼是人民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开始的,当事人不提出要求、人民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诉讼。当事人不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而向其他国家机关提出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不是诉讼,不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予以保护。2、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是通过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来解决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的。审判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审判人员的权利,但是享有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3、人民对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法定的管辖权,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起诉.就有权依法受理。4、诉讼的程序比较严格、完整。例如,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第一审程序又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另外,还规定了撤诉、上诉、反诉等制度,这些都是其他方式所不具备的。5、人民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判生效后,不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且对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就该判决中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再行起诉,人民也不再对同一案件进行审理。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权利人有权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任何公民、法人包括其他织织都要维护人民的判决,有义务协助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负责地协助人民执行判决,如果拒不协助执行或者阻碍人民判决的执行,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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